收取教辅资料费给教师发补助 滨州一学校校长被处分

30.09.2015  16:48

向初三年级学生征收教辅资料费, 买完书后剩下的钱却被用来给老师发补助。 日前, 滨州市阳信县纪委查处了这样一起违规发放补助的违纪问题, 并登上了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的每周案例剖析。

2014年11月, 商店镇小桑学校校长杨建军提议, 预收该校初三年级学生每人300元教辅资料费,共计45000元, 其中, 17760元交新华书店用于购买教辅资料; 4800元用于学校购买作业本和图书报刊; 9800元用于初三学生毕业证相册、 车费等费用, 剩余12640元由小桑学校专人保管。 2015年6月, 杨建军利用此项资金为小桑学校教职工发放补助8900元, 余款3740元。

当月, 小桑学校初三毕业生在县城参加中考, 预收学生饮食与住行费用共计13734元, 支出学生及教师餐费、 车费等日常用品费用、 办理学籍费后, 剩余240元一并加入教辅资料余款。

然而, 这一系列违纪行为被人网络举报。 阳信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 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通过调查, 认定杨建军存在超标准收费用于发放补助等问题。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对杨建军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目前, 该学校所有私自发放给教师的款项已被退给学生,校长杨建军被给予记过处分, 并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记者 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