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些高校偏重西方法学理论 缺乏鉴别批判

14.11.2014  19:42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路阳)今天,教育部官网公布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署名文章《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透露,有些地区、高校在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缺乏鉴别批判等问题。

  袁贵仁撰文表示,当前,我国已形成多层次高等法学教育体系,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日臻完善,但同时也要看到,法学教育在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研究和阐释方面,还有不少薄弱环节,“有些地方、高校在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缺乏鉴别批判等问题。

  在重点加强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建设方面,袁贵仁认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一是要集中全国高水平专家学者,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研究各项法律制度的中国传统文化因素,吸收借鉴各国优秀法律文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

  二是要精心编写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力求全面准确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本科学领域最新进展,并推动高校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将其列为高校法律类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学生必修的基本教材。

  三是要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将国家统编教材所概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应知应会的必考内容。为认真落实《决定》关于“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要求,袁贵仁表示,要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多样化机制,完善与国外院校交流、双学位联合培养、国际组织实习等项目。

  袁贵仁透露,教育部将与法治工作部门密切联系,推动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和各类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培养单位的对口支援,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法学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特别要重视和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治人才培养,加大少数民族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着力解决好法学教育发展与法治人才培养地区不平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