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现幼儿遭家暴应及时报案

02.03.2016  09:58

  3月1日,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根据昨日起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程》增加了幼儿园应当进行反家庭暴力教育和发现家暴情况及时报案的规定。

  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介绍,本次主要对立德树人、安全管理等5方面进行了修订。落实《规程》的重心在幼儿园。《规程》下发后,幼儿园要对照《规程》的要求,对幼儿园管理的各个方面、各项环节进行逐项检查,对自身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全方位整改。

  发现家暴情况及时报案

  对于之前有媒体报道幼儿遭受家暴的情况,《规程》中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据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介绍,这次更加注重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衔接。比如根据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增加了幼儿园应当进行反家庭暴力教育和发现家暴情况及时报案的规定。

  根据《规程》要求,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规程》还要求,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不得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面对升学压力,一些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对此,《规程》要求幼儿园和小学应当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此外,《规程》还强化了家长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家长委员会应参与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事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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