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通知 不让一所学校因为缺钱而受寒

17.11.2021  18:17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今冬明春北方地区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作。全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北方地区农村学校 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教发厅函〔2021〕3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北方地区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温暖清洁过冬,维护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校取暖工作。今年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走高,国内煤炭、电力供应持续偏紧,能源供应保障问题引发社会关切,供暖季中小学校特别是北方地区农村学校的取暖保障工作是重中之重,事关广大师生身心冷暖、事关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各地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把此项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全力确保区域内每一所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的取暖设施安全运转,温暖过冬。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让一所学校因为缺钱而受寒。各地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对供暖期较长地区学校、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农村教学点给予经费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学校取暖按供暖面积拨付经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集中采购取暖用能等方式,减轻学校取暖支出负担。各地要统筹各方资金,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取暖设施建设、改造以及取暖设备采购等需求,及时做好破损校舍门窗的更换维修和墙体保温改造。

  三、加强协调对接,优先保障学校取暖用能需求。各地要把农村中小学校取暖用能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主动对接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以及当地燃气、煤炭和电力企业,优先保障学校用气、用电、用煤足额稳定供应。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要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稳步实施学校清洁取暖改造,在当前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承受能力,适当把握节奏,学校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暂缓推进大规模“煤改气”。待未来天然气供应紧张形势缓解、气价稳定后继续按照“宜气则气”的原则稳妥推进。对短期确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学校,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继续使用清洁燃煤方式取暖并提前做好储备工作。

  四、紧绷安全之弦,坚决杜绝取暖安全事故。安全责任大于天,各地要时刻把生命安全放在心上,建立并完善冬季取暖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意识并加强对学校的安全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长、教师、宿管员、锅炉工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所在。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检查供热管网、供电线路、锅炉、通风、取暖电器等设施设备,防止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确保供暖设施安全运行。中小学教室、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加强冬季取暖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对留守儿童进行经常性安全取暖提醒教育,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