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高校教师禁行 禁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10.10.2014  20:02

  新京报讯 (记者许路阳)高校教师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也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昨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教育部已首次针对高校教师,划出被称为“红七条”的师德禁行行为。

  违反师德最高可解聘开除

  今年初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将中小学教师骚扰学生、体罚学生、要求学生有偿补课等10大项行为,划定为“违反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