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紧急下拨教育救灾资金3.1亿元

16.08.2016  12:0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到两个百分之百,百分之百进行检验,百分之百学生有学上”的指示精神,日前省财政厅紧急下拨教育救灾资金3.1亿元。其中,统筹中央薄弱学校改造和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1亿元,提前下达2017年薄弱学校改造省级补助资金2亿元。   

  根据要求,省以上补助资金锁定重灾区,重点补助石家庄、邯郸、邢台三市重灾区教育系统恢复重建,兼顾其他受灾县(市、区)恢复重建。资金采取直接下达设区市的方式,由各设区市统筹考虑直接经济损失和恢复重建任务等因素,对所属县(市、区)进行补助,着力解决冲毁的校舍和形成的D级危房恢复重建以及校舍修缮,确保秋季正常开学,满足基本教育教学需求。   

  按照7月30日省政府办公会议精神,省财政厅要求各设区市制定资金筹措方案,明确市县两级的分担比例,足额落实支出责任。同时,各设区市要建立重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工作台账,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实施时限、工程进展等情况。省级依据台账进行督导检查,保障重建项目可量化、可实施、可考核。   

  另据了解,省财政厅及时下达薄弱学校改造和学前教育中央补助资金5.7亿元,支持市县优先用于中小学和幼儿园灾后重建工作,真正实现“两个百分之百”目标要求。(刘清波 王宏 何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