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教学风气,还需让乡村“走教”教师有尊严

30.03.2016  06:49

   导语: 今年3月初,广西西林县一乡镇小学要求老师签署道德师风承诺书,其中第一条就要求教师“每周一至周五放学前必须留在学校”,即不仅包括上班时间,还包括周一上班至周五下班的全部时间。近日,其学校一教师因工作日期间下班回家吃饭,被全县通报违纪。

   禁乡村教师“走教”背离初衷

  加剧乡村教师“走掉

  回家不代表教学工作做不好,不回家也并不意味教学工作能全心投入。学校的初衷是防止个别“走教”教师,在教学工作上心猿意马,但这完全可以对具体的责任人提出批评,同时加强对教师的考勤考核工作。但直接把全体教师下班回家的权利中止掉,却不免因噎废食,得不偿失。本应属于具体的个人责任,却牵连了其他兢兢业业,本可以归家的教师,这实在妨碍教师的个人自由。虽然有老师为保全工作,委曲求全,但私底下想必是敢怒不敢言。教师的职业很高尚,但它依然是一个职业,不在工作时间的教师,可能是老人的子女、对方的配偶、孩子的父母、朋友的朋友,他们也有剪不断、隔不开、避不了的个人生活圈子,从情理上,他们有他们需要回到家中的必要性,而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出发,教师也应该在下班后享受充分的自由,而不是为莫须有的玩忽职守做出牺牲。

  尤其是在乡村教师这个问题上,他们相比很多城市的教师,已经付出了离家远的成本,怎能再过度苛求其不回家?诚然,论及教师调课回家的本质,是乡村教师普遍存在的一类情况,这也涉及乡村教育和城市教育,在教师权益上的一个平权过程,这个问题将会持续存在,也需要充分的时间来化解。

   难破教育困局

  教师不是教学工具,教学只是他们的一份工作,乡村教师也有自己的家庭生活。学校能否站在教师的角度考虑问题?能否为家住县城的老师提供班车,而不是“一刀切”让教师把工作日的所有时间都用在学校?另外,规定教师周一到周五的时间都待在学校,就一定能保证他们的教学研究和教学质量吗?

  去年,西林县教工委和教育局还曾联合下发《加强在教育系统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但是,四风,是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师们类似工作日时间下班回家吃饭这样的问题,还不至于上升到“四风”和腐败问题,学校此次的“杀鸡儆猴”之举,不免有点小题大做。原本像广西偏远地区这样的地方就很难吸引优秀教师,如此缺少有效作为,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态度制定出一些荒唐的策略,就更会造成教师资源的流失和教育质量的下降。

   改进教师作风,治标更要治本

  教育部门据此整治乡村教师“走教”问题,目的是为了改进教师作风,让教师把心思投入到教育教学上来。但硬性规定乡村教师周一至周五必须留校,也遭到很多教师的抵触,有的教师虽然住在县城,但上有老下有小,几天不回去面临老人、小孩无人照顾窘境,即使留在学校,也难以安心教学,反倒得不偿失,因此教育部门也要防止“好心办了坏事”。

  一面是乡村教师招聘难,很多人不愿到农村去;另一方面,乡村教育发展又亟待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改进乡村教师作风。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教育面临的难题,靠硬性规定不让乡村教师“走教”,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栖。”吸引更多优秀教师扎根农村,留在农村,既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基础投入,不断改善农村教育教学条件;又要注重政策向基层倾斜,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一些教师“走教”确实是作风问题,解决乡村教师“走教”治标更要治本。但要把不安心教学的“走教”与生活所迫的“走教”区分开来,既要整治不正之风,又要用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要让“走教”教师有尊严地教学

  一边是依法依规出台整治“走读”老师,提升教学质量的教育部门,一边却是待遇偏低坚守山区,但家却在异地的老师,而稍有不甚,就会导致越来越多的老师流失,也会成为招不到老师的一个现实问题。

  呼吁提升偏远山区老师待遇固然重要,但解决起来却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可是孩子的教育问题却不能等。这就需要各地教育部门应地制宜,特别是这些待遇低、地区偏、没人愿意去的山区,不能搞一刀切式管理,需要统筹管理,区别对待,更不可盲目地为了整治存在的“走读”不用心教学现象,而伤了一大片“留守”老师的心。

  将心比心,山区教师承受着城镇、城市老师所不同的压力,家庭、孩子都不在身边,待遇不高,教学压力大,肩负的责任也更大。对于这些群体,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社会,应当多些关怀和宽容,不仅要解决好他们的生活问题,让他们无后顾之忧扎根山区,更要让他们有尊严地在山区从事教学工作。

  (据齐鲁网、长江网、红网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