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绝不许特赦中有权钱交易 确保不漏放

01.09.2015  10:31

  据新华社电日前,中央政法委召开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省(区、市)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依法做好特赦工作。

  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决定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各单位立即行动,对依法做好特赦工作作出部署。

  中央政法委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深刻认识这次特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准确把握特赦的总体考虑和适用条件,坚持严格范围、审慎稳妥、依法进行,切实做到不能错放一人,也不能漏赦一人,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特赦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尽早部署实施特赦决定的各项工作,确保依法、有序、高效完成特赦任务。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特赦,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据悉,为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实施办法,对依法做好特赦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最高法:确保特赦不漏放不多放

  据新华社电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签署的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审理特赦案件,确保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

  周强在全国法院视频会议上指出,要严格把握特赦案件的实体条件,加强审查把关,确保每一份特赦裁定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决防止腐败,坚决杜绝造假,凡符合特赦条件的一个都不能漏,一个不能少,凡不符合特赦条件的坚决不予特赦,一个不能多。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审判纪律,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对在审理特赦案件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从严惩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

  昨天,最高法召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透露,此次特赦中,未成年人罪犯占比较大。胡伟新介绍,在特赦之后,有关部门还需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关怀,不能放任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