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是如何出炉的

21.04.2015  01:35

河北日报记者李巍

4月15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政府部门公开责任清单的通知》。在这份清单中,50个省政府部门的具体责任事项赫然在列,这些部门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必须做哪些事情,一目了然。

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改革部署,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可以说,我省首次晒出的这份责任清单,为杜绝各职能部门“该干的事不干,该管的事不管”的庸政懒政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

这份理顺政府部门职能的清单是如何出炉的呢?

落实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以更大力度推进权力清单公开之后的配套改革

说到责任清单,不能不提权力清单。作为省政府今年开局的“第一件大事”,2月10日,《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完成,并全面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的重点在于“法无授权不可为”,解决行政主体“乱作为”问题。而责任清单作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改革举措,其重点则是“法定职责必须为”,解决行政主体“不作为”问题。

省编委办负责人介绍,当前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期盼仍很大,必须下更大力度推进配套改革,环环相扣、统筹推进,改革的红利才能真正得到持续释放。

权力清单出炉后,省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从此前的八九千项缩减到3995项。有些部门权力少了,会不会消极怠工?这是群众普遍担心的问题。而责任清单的编制,恰恰是为了落实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放开该放的、管住该管的”。两张清单相配套,共同构成了省政府部门规范化、法制化的职责体系。

对于责任清单的编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要求。

去年11月27日,省政府常务会对建立责任清单制度进行研究部署。会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今年1月20日,省编委办组织专门力量,成立5个审核组,开始对各部门上报的责任清单进行认真审核和反复沟通确认。审核的重点是部门职责是否合法完整,具体工作事项是否准确规范,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是否理顺清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是否可行有效,公共服务是否方便完善,涉密事项不列入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