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三个阶段

18.08.2015  13:19

 

  开展政府投资审计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投资项目涉及最多的就是建筑工程,而建筑工程中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又集中在工程造价领域。单纯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如介入时间滞后、了解信息不全、易现扯皮现象,需要经过反复讨价还价甚至艰苦的谈判才能达成审计结论,导致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难以得到彻底地执行,审计风险较大。近年来,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逐渐被应用到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这种方法使整个工程实施过程处于审计监督之下,能有效地克服事后审计的局限性,全面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从严加强工程管理,及时纠正项目进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偏差,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
 一、项目前期提前介入。 在项目建设前期就提前跟踪介入,以服务竣工结算审计为主要目的,根据审计工作重点内容,开展初步审计工作,掌握项目建设中的决策、前期、招投标、变更、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等方面的动态情况。将相关图纸、资料发放给各专业工程师,熟悉了解图纸、当地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材机价格及其他文件资料。对后期竣工结算中不易收集的隐蔽工程、临时工程、现场实施等情况和数据进行收集、取证,对项目实施管理中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对相关单位在法律法规或造价管理上的疑问,提供政策上的专业咨询服务。
  二、施工阶段全面审查。 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展全面审计,一是检查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二是检查履行合同情况,检查相关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从审批程序和实质两个方面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三是检查工程设计变更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程序合法、合规;四是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压证施工制度,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五是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六是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三、施工完成认真复核。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充分利用前期跟踪审计已掌握的资料和数据,在施工单位提供的决算数据基础上匡算各项工程造价和材料消耗指标,广泛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确定审计重点并进行详细审查。首先是对工程量进行审查,工程量是工程造价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准确程度是影响竣工结算的重要因素之一,实际工作中工程量也是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主要手段,因此审计人员要对工程量进行重点审查。其次是对材料价格是否合理进行审查。重点审核主要材料的单价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达标,防止施工单位以劣充好,抬高材料价格。再次是对审查隐蔽验收记录和设计变更及各种经济签证是否真实进行审查,防止施工单位事后补办签证或虚假记录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