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省政府规章审视工作

16.01.2018  22:21

(刘小林)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谁执行、谁审视”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审视,认真做好省政府规章审视工作。

通知明确,省政府各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六次全会要求的内容进行全面审视。在审视工作中,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相对人以及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政府各部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和督促,亲自组织研究,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并组织专门班子,抽调专门人员,明确任务责任,集中力量抓好审视工作的落实。

通知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牢固树立市场思维、开放思维、创新思维和法治思维,着力破解政府规章中存在的制度障碍,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要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逐件对照,深入研究、科学论证,客观全面分析规章的实施情况。对梳理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对需要修改、废止的省政府规章,提出书面清理意见和建议。省法制办对省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提出的清理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汇总,并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修改、废止意见,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

来源:河北法制报·政府法治2018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