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24.03.2016  14:09

        3月17日,省政府印发《河北省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16]39号),着力实施重点项目“326”工程,即加快推进340项省重点项目(计划开工120项、续建保投产100项、重点前期120项)和2542项市级重点项目(总投资34459.1亿元,年计划投资5351.2亿元),确保全年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00亿元以上,以加大重大项目攻坚推进力度,形成全省扩投资、促转型、稳增长的强大支撑。

    《方案》明确了今年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一批协同发展项目,加快建设首都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冀津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等合作园区,继续推进交通、生态环保和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二是加快推进一批沿海规划实施项目,统筹推进“三港四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沿海装备制造、精品钢铁、石化、现代物流等大基地、大园区及其骨干支撑项目;三是加快推进一批转型升级项目,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一批创新园区、创新平台和创新项目,推动产业产品向中高端迈进;四是加快推进一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快布局清洁能源及分布式发电项目,大力推进海兴核电前期工作;推进白洋淀生态恢复、衡水湖生态恢复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体系。五是加快推进一批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推进京唐城际、廊涿及固保城际等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北京新机场、石家庄轨道交通、引黄入冀补淀等项目建设。六是加快推进一批县域经济项目,大力实施“产业强县”战略,加快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积极谋划实施一批投资大、影响力大、支撑力强的立县强县项目,做大特色品牌,做强支柱产业。  

    《方案》提出对影响重大、关系全局的重大项目,将实施领导分包责任制,由省、市两级领导分包,组建推进工作班子,明确目标、定期督导、强力推进,形成一个项目、一套班子,自上而下、一抓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快项目进度。同时,坚持重点项目建设月报告、季通报、半年调度、全年考核制度,每月对投资完成及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季度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排队,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每半年集中调度或分片调度,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协调问题;年终对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期项目帮助协调相关要素资源,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为确保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在要素保障上,省级将统筹不少于10%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省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建立省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高端项目落地。在争取支持上,围绕“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争取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事项及能源、交通、水利、生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重大项目跑办上取得突破。在谋划储备上,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深入谋划一批打基础、立长远、增后劲的立省强市兴县重大项目。在机制创新上,健全项目遴选指标体系,细化实化专家评审、阳光操作和动态调整制度,探索实施核定亩均产出、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和排放等后评价及考核激励机制。在优化环境上,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加强项目建设环境监督,营造上项目、扩投资、促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