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居家养老服务“买单”
02.10.2014 12:00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今天,《石家庄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细则》也正式实施。该细则能给老年人安享晚年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实惠呢?咱们赶紧去了解一下。
家住省会桥西区的尹女士今年62岁了,和老伴相依为命。
四十年前,尹女士的老伴突患疾病,失去了行走能力。
本该安享晚年的尹女士,一方面要照顾老伴,一方面还要为每天的衣食住行操劳奔波。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细则的实施,对于尹女士一家目前的境况来说,正好是雪中送炭。
凡是具有石家庄市区内户籍并在市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社区孤老、重度失能老人和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都是享受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
政府分别按照300元/月、100元/月、200元/月、500元/月、200元/月给予服务补助。
符合条件的老人或老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需要拿上户口薄、身份证及“三无”、“低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
审核通过后,老人只要拨打12349公益电话,便可以持卡享受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了。
为了使符合条件的老人切实得到帮扶和照料,补助经费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内的服务,不能购买其他商品。有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可以凭缴费票据,政府可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养老机构冲抵护理费。
政府给出钱,让老人在家享受养老服务,这样的好事必须赞一下。
本文来源: 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02.10.201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