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协召开十一届第三十二次主席会议

14.02.2015  12:46

    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河北 新闻网2月13日讯( 河北日报 记者薛惠娟)今天,河北省政协召开十一届第三十二次主席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省政协主席付志方,副主席刘永瑞、段惠军、郭华、曹素华、葛会波、卢晓光、边发吉,秘书长郭大建出席会议。

    在认真自学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大家进行了热烈的学习交流。他们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推进新时期党领导下的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今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把政协协商列为继续重点加强的三个协商渠道之一,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和政协协商的高度重视。要找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着力点,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协商,加强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协商民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付志方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新任务下政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宣传贯彻这个意见,要把握好四个重点。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五个有利于”的内涵。二要深刻理解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把握好“五个坚持”和七种协商渠道。三要深刻理解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的新要求,从明确主要内容、完善协商形式、加强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四要积极探索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方法、形式和途径,不断提升政协履职能力和水平,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