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要用政府职能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17.06.2015  20:31

  辽宁大学中国经济转轨研究中心于金富认为,我们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全面精简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用政府职能与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要转变政府职能就必须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分政府和市场、社会之间的边界。

  我们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首先必须紧紧牵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削减政府职能:一是在生产经营活动领域要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只要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就不要政府审批,变事前批为事中和事后监督,使生产经营者有充分的自由,使市场机制的活力充分激发出来,也使政府部门能够腾出更多精力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二是尽量减少一般投资项目和资质资格等的许可和审批,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投资项目,一般都可以放下去,让投资决策者自担风险,让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获得更多的投资自主权。三是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工商登记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领域,降低准入“门槛”,实行宽进严管的政策。在进一步精简政府职能的同时,政府应当“把该管的事管好”。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应当加强资金投入,加强统筹协调,合理配置资源。在市场监管方面,切实加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食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拳打击。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