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被评为“2016中国改革年度典型案例”

20.12.2016  18:11

 

12月17日,“构建创新发展新机制、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中国改革(2016)年会暨创新驱动发展高层研讨会”在湖南长沙市召开。会上,揭晓了10个“2016中国改革年度典型案例”名单。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经河北省委改革办推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入选“2016中国改革年度典型案例”。

据介绍,本次评选的10个“2016中国改革年度典型案例”,是从各省发改委、改革办、国家承担各项改革任务的牵头部委报送的80多个案例中评选产生的。十大案例主要集中在创新驱动发展、财政体制改革、国企改革、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我国当下重点的改革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充分体现了2016年度我国基层改革创新的方向与成果。

10个“2016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单位分别是:四川省成都市、浙江省宁海县、南京市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山东省东营市、湖南省长沙市、河南省兰考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开发区。

授予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此项荣誉的理由是:“作为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以来,河北省供销总社推进组织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合作金融体系、管理体制五大创新,发展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改革成效显著,得到国务院有关领导、中央深改办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