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激发活力 聚焦“三证合一”助推注册便利化

15.05.2015  13:59

  2014年6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8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11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有部署,省、市政府有要求,面对这一紧迫而又艰巨的改革新课题,我们工商应该干什么、怎么干,经过深入调研、理性思考和认真谋划,衡水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在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敢为人先,先行先试,在2014年9月30日率先推出了全省第一张记载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2014年12月23日,省工商局联合省编委办在我市召开了“三证合一”现场推进会,对我市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我市改革做法进行特别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一、适应形势要求,转变职能作用,在改革发展中找准职责定位
  
  在探索实行“三证合一”改革过程中,我局经历了一个从认识到深化再到创新的过程。这一过程的进展,源于三个方面的认识与启发。一是深化对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改革、转变职能要求的学习与思考。2014年6月和8月两个文件的下发,意义重大。文件要求“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认为,充分发挥好工商部门市场准入职能作用,深入探索实行“三证合一”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政策要求的实际行动和有益探索。二是对市场主体准入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反复研究。经济要发展、产业要壮大,有赖于市场主体又好又快的发展。一个省、一个市的经济活力,核心是市场主体的活力。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准入又是首要环节。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事制度改革,放宽了注册资本的相关限制,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积极性。但在实践中发现,依然存在市场主体跑办成本高、手续繁琐,相关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环节多、周期长等问题,我们认为,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加以解决。三是重新审视了工商市场准入的工作职能。如何紧紧抓准改革的“牛鼻子”,解开思想“扣子”?经过思索与研讨,衡水工商系统基本达成一个共识。这个共识可以概括为两句话,第一句叫做“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全力规范市场秩序”,这是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对民生需求的最大服务。第二句叫做“不断强化服务市场主体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效能”,也可以说“想企业之所想、做企业之所需、干企业之所盼”。工商部门牵头实行“三证合一”改革,就是抓住具体问题、发挥职能作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举措。实践证明,此举充分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了行政资源,提升了行政效能,优化了投资环境,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围绕改革目标,充分解放思想,为实行“三证合一”改革夯实基础
  
  一是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我局紧紧抓住衡水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一重大契机,全系统上下振奋精神,凝聚共识,抓住职能转变新机遇,迎接体制改革新挑战,主动承担了我市 “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和“全民创业”等项改革任务,找准“三证合一”改革这一“切入点”,彻底解决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存在的手续繁、环节多、周期长、效率低、证照复杂等问题,真正实现改革“一杆子插到底”,问题“一揽子全解决”。为此,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内设“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小组、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和技术支持工作小组,选派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的15名人员专门负责改革工作。同时,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方案,保障工作经费,统筹解决和协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是简政放权,做足准备。在2014年3月份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5月份先行探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事项之后,8月份又进一步研究决定下放登记管辖权限,要求除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27个行业及股份有限公司、国有集体企业的注册登记由市局负责注册登记外,其他全部下放至桃城区、开发区、滨湖新区,这也为实行“三证合一”改革夯实了基础。同时,加大整合人力资源力度,加强窗口服务力量,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调整到窗口部门,增添打印配套设备,多次对入驻的干部进行培训,窗口人员由原来分工合作,转变成不受业务分工限制,人人都能受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保障了“三证合一”改革顺利进行和便捷高效率工作。 
  
  三是深入调研,积极推进。在省局的有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与市编办、市政务中心、质监、国地税、公安密切协作,坚持 “走出去”、“学进来”、“求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行“三证合一”改革工作。2014年9月23日,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等北上通州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取经,还通过电话咨询、网站查询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各地动态,对照先进地区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推进全市“三证合一”改革基本思路的专题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改革期间,多次会同相关审批部门座谈,研究剖析,进一步完善服务举措,明确 “三证合一”改革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形成政策、规划“一盘棋”,最终在2014年9月30日推出了第一张记载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同时,提出了我市《关于实行企业准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审批后,以政府办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明确了“三证合一”的工作流程和各部门职责,要求涉及质监、税务、银行、住建、规划、土地、环保、房管等部门的登记准入和业务办理程序,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探索,大胆改革,敢于担当,予以支持参与。
  
  三、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实行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依托在企业注册“一口清”工作基础上,按照“一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并联审批、统一制照”的模式,由市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全程代办”,对所需资料统一进行审理初步把关,再将申请资料内部流转至工商、公安、质检、国税、地税部门“会审”后,一次提出告知意见,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审批办结,最后统一核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的工商营业执照。改变了申请人多次跑办各部门提交材料、分别受理的惯例,将市场主体准入审批的各个环节和事项并联起来,实行限时办结、并联审批,实现了数据传递零耗时、部门链接无延误、准入登记最快捷。
  
  一是提交材料“一口清”。将原来分散在5个部门的工商营业执照、公安公章刻制备案、质量技术监督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业务,统一集中到注册登记综合窗口,实现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和一次性办结市场主体设立涉及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是申报材料“减手续”。原来涉及5个部门的30项申报材料缩减到现在的14项,提高了政府效率,节约了职能部门的时间、经济、人力等成本支出,同时让企业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快的速度进入市场,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实现政府“节能”与企业“减负”。
  
  三是行政审批“提效率”。通过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由原来企业完成登记注册需跑5个部门、12个工作日才能办完的事现在只需到一个窗口提交所有登记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结。在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平均办理时限仅为3.5天。
           
  四是企业登记“减负担”。实现了“一口受理,统一制证”的便捷登记流程,全程办证领证只需跑办两次,受到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遍好评。之后,市场主体在办理银行、签订合同等手续以及后续经营时,均不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一证”管“三证”。
  
  “三证合一”改革后,各审批部门不再“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目前,我市已经有5个县(市、区)实行了“三证合一”改革,共颁发“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890余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对全面深化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优化经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热情具有深远的意义。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自增压力,积极作为,再接再厉,重点做好“平台建设”、“一表填报”、“全面推进”三项工作。
  
  一是搭建全省统一的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统一的网络审批平台建设是改革工作的关键点。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做好人员、平台、硬件设施等各项准备,确保对“三证合一”登记改革软硬件支持。
  
  二是将实施书面登记“一表填报”工作。积极参与省局“一表填报”设计筹备工作,在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市场主体意见之后,将尽快应用到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工作中。实施后,市场主体除了提供办理“三证(照)”必须的其他材料外,书面表格只需填写1张,便可同时满足各个部门的需要,促进市场主体准入效率提升和行政管理成本压缩。
  
  三是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准入改革。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是 “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工作全面推开的关键。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指导支持未实行的县(市、区)在多证合一、流程优化、档案共享、信息互认等方面继续做出大胆探索,推进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科学工作模式,到6月底前 ,“三证合一”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实现市县一体化。(衡水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