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 公务人员出差不得购全价机票

13.03.2015  09:54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何菲、刘宝贤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清波)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日前全省启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购票人应按照公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合理选择航班,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

目前,在公务机票购买中,选择购买全价机票和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现象较为普遍,甚至还出现个别单位采取伪造因公出国凭证、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为此,国家推出了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旨在通过强化市场竞争、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等,实现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压缩政府行政成本、支持国内航空公司发展的改革目标。

公务机票的优惠政策可概括为实现公务机票购买的“双折扣”。其主要做法是,公务人员根据公务行程安排和机票的市场价格情况,自行选择航空公司航班,航空公司按合同约定在市场折扣票价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折扣的优惠。目前的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为: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国内、国际公务机票为市场折扣票价的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为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这种统一折扣的优惠是通过采购谈判方式确定的,不同年度可能也会发生变动,有关变动情况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