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支农政策 扶持规模经营监利县水稻生产发展创出新局面

27.05.2015  17:20

湖北省监利县是“全国水稻第一县”,也是“湖北粮食第一县”。为化解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抵御灾害风险能力弱等突出问题,该县大力推进支农政策“四创新”,以财政金融政策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扶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水稻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推进农业担保创新。 县政府注入1000万元财政担保资金成立农业担保公司,以邮储银行作为投资平台,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撬动金融资本。2014年邮储银行创新合同质押等金融品种5个,开展农银对接5次,授信合作联社28家,共投放金融支农资金1.2亿元,并简化完善贷款程序,延长贷款周期,有效化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助力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二是推进贷款贴息创新。 县政府每年拿出500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专项支持以工厂化育秧供秧为主业的水稻生产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收购和粮食烘储。提供6800万元竞争性分配贴息贷款,鼓励福娃集团等龙头企业开展粮食收购和加工。贷款贴息方式的创新,精准支持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既促进了新型主体创业,又带动了农民就近就业。

   三是推进农业保险创新。 采取政府拿一点、项目筹一点和新型主体缴一点的“三个一点”的办法推进农业保险,政府承担70%,新型主体承担30%,并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赔付额度。2014年,为新型主体投保100多家,提供保费150万元,保额达到3000万元,保险公司因灾理赔近100万元。今年,继续为新型主体提供200万元保费,保额近4000万元。通过创新农业保险方式,有效降低粮食生产自然灾害风险,调动农民和新型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四是推进支农政策创新。 政府成立项目整合领导小组,整合了除“四保”资金以外的所有涉农项目,大力扶持新型主体发展规模经营。 以奖代补: 对新建水稻育秧工厂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的资金补助,保证集中育秧的稳定发展。鼓励土地流转,对成片流转1000亩以上的新型主体一次性给予每亩30元的奖励。 购买服务: 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以集中育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粮食烘干储存等为主要内容,购买社会化服务,引导社会化服务主体补齐粮食生产中的关键服务短板。 项目跟进: 对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的,政府通过项目跟进,帮助解决水、电、路等基本生产条件,实现项目跟着新型主体走、跟着土地流转走、跟着规模经营走。通过建立项目运行新机制,既有效化解了涉农项目碎片化问题,提高了项目资金效益,又吸引了社会资金投入。

  目前,监利县已建成水稻育秧工厂43家,集中育秧供秧服务面积达60万亩,同时带动发展农资团购、连锁经营、测土配肥、农机服务、烘干收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水稻及蔬菜生产等社会组织300多家,吸纳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流通资本3亿多元。近几年,每年带动双季稻面积增加5万亩以上,再生稻面积扩大5-10万亩,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