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残联提高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险赔付金额

27.04.2016  14:18

 

2016年,曹妃甸区残联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结合曹妃甸区新农合意外伤害险赔付提标情况,曹妃甸区残联深化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与人寿保险公司协商提高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险赔付金额。在去年的基础上调整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即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每人由原来的最高保险额1万元提升至2万元;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烧伤、身故的,每人最高保险额4万元;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保险人给付4万元身故赔偿金的赔付标准。

2015年为残疾人实施理赔16件,共赔付金额56042.7元。正在办理赔付11件,预计赔付金额49000元。2016年曹妃甸区为全区3489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险,投保金额为348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