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出台意见 推进河北省与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

15.04.2016  02:04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袁伟华)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 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的意见》,提出切实推进我省与自由贸易区的经贸合作,尽快全面融入国家构筑的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格局,努力使全省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广东(三大片区: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蛇口自贸区、珠海横琴自贸区)、天津(三大片区: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目前我国主要有这四大自由贸易区。其中,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内,总面积119.9平方公里,涵盖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作为第二批自贸区中面积最大、北方首个自贸区,战略定位将挂钩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发展融资租赁业、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此次我省出台上述意见的目的是,遵循国家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安排,尽快全面融入国家构筑的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格局,努力使全省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跨上一个新台阶。全力推进我省与自由贸易伙伴间商品、服务、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改善双向投资准入,力争到“十三五”末,使我省与自由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占比提升到45%以上,利用外资提升到80%以上,对自由贸易区的投资增长15%以上。

在切实推进我省与自由贸易区的经贸合作的具体措施上,我省意见提出了扩大货物贸易规模、拓展利用外资领域、加大境外投资合作力度、大力开展服务贸易等多方面措施。

在优化行政管理服务环境方面,我省提出要优化外商投资管理职能。积极推动国家批准设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