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03.06.2015  17:17

 

 

 

          5月30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同奔小康作出部署。

意见》聚焦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残疾人融入社会,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重点是在国家普惠政策基础上制定残疾人特惠扶持措施,对残疾人基本民生给予兜底保障,保障残疾人生存权。

二是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权益。重点是对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稳定发展集中就业、促进残疾人灵活就业、加快农村残疾人脱贫步伐和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作出具体安排,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三是保障残疾人医疗康复需求。重点对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需求、强化残疾预防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作出安排,保障残疾人健康权。

四是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重点对发展融合教育、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作出安排,保障残疾人的发展权。

五是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重点对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作出具体安排,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权利。

六是残疾人小康进程保障措施。重点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具体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和重点任务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开展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督促检查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