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04.11.2015  10: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我局不断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严格依照《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的职责,以电信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文件为依据,把政府管理工作的立足点放到创造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环境上来。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杜绝在法外设定权力,杜绝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下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二是推进完善电信立法。 积极推进电信方面立法工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晰了电信设施属于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位,界定了电信设施的内涵和外延,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在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中的职责,有效解决了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填补了河北省电信立法空白,将进一步推进履行行政职能,改善电信业发展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 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中授课、共同学习相结合,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在综合业务培训中,将“推进依法治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培训日程。向全体执法人员发放了法律知识文本,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等行政法律知识的学习,组织参加河北省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将与行业相关的法律规定上传至局门户网站,供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习参考。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 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明确了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机构,配备2名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针对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从立案到调查、再到作出决定,均由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保障了行政执法活动的文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