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采取四项措施推进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

23.09.2015  17:50

为全面推进全县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井陉县安监局切实提高乡镇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能力,努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和推动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专人,研究并制定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并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乡镇安监站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抓得严、有人管、管得住。

      二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选取两个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为试点,县安监局抽调专人,积极引导两个试点安监站按照相关标准,认真开展创建达标活动,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同时,将择时组织其余各乡镇到试点安监站参观学习,对照试点规范化建设安监站相关标杆,进行补缺补差,积极组织实施规范化建设。

      三是依法行政,提高能力。各镇安监站受县安监局委托,代表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为此,县级安监部门对镇级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执法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是加大投入,统筹协调。从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和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上,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安排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有安监站工作职能、有制度、有人员、有牌子、有独立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装备和设施,确保规范化建设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