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探析——从江苏省无锡市工商局网络案件查办情况谈起

13.03.2018  16:22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探析

——从江苏省无锡市工商局网络案件查办情况谈起

  作为江苏省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之一,无锡市网络交易一直走在前列,该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也始终保持严抓严管态势。早在2011年,无锡市工商局着眼全局,成立了全省首个专业网监分局,重拳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整体情况

  2012年至2017年间,无锡市共查办网络交易案件807件。从每年案件查办情况看,可以总结以下两点:一是监管理念不断调整。随着网络市场的发展,无锡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工作重心始终处在动态微调中,逐渐由片面追求案件数转向探索研究新型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打造网络市场可信交易环境方面。二是违法行为日益隐蔽。监管工作的持续深入保障了网络市场秩序,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更加隐蔽,案源发现和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举报、日常检查和网购抽检成为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主要途径。综合来看,当前网络交易案件案源线索主要来源于举报、网络日常检查和质量抽检。其中,举报是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最主要途径,占总数60%以上。据统计,目前无锡企业拥有的独立域名网站总数为23937个,在各大平台开设的网店总数为133749家。面对数量庞大的监管对象,单靠监管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已越来越困难,消费者、打假人、商标持有人的举报日益成为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同时,随着网络质量抽查检验程序的完善和覆盖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网购抽检也逐渐成为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又一主要途径。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性质多样化。当前发现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不正当竞争、发布违法广告、销售不合格商品几个方面,其他类型违法行为相对较少。出现上述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上述行为较为普遍,在线上交易乃至线下交易违法行为中占比较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其他类型违法行为发现困难,比如以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传销等,虽危害大,但隐蔽性更强,难以直接发现和定性。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多涉及网络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存在的违法行为是监管难点。从总体数据看,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多数发生在企业自有网站和大型网络交易平台。自有网站作为企业门户网站,是违法广告的重灾区,企业较容易被监管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因其庞大的交易基数,无可避免成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重灾区。2016年,无锡市工商局查办的涉及淘宝、天猫、阿里巴巴和京东商城平台的案件数占总数50%以上;2017年,无锡市工商局查办的涉及淘宝、天猫、阿里巴巴三家平台案件数占总数7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平台正日益成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又一高发区,由于公众号、朋友圈相对封闭,微信监管成为执法工作中一大难点。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特点

  上下一体,同步紧密。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了“足不出户、畅购全球”的生活体验,也把传统交易市场拓展到新的层面。从当前市场发展现状看,单纯的线上或线下交易行为均在减少,线上线下一体化交易行为日渐增多,这一趋势与当前网络交易法制体系建设“立法层次低、约束力有限”的现状产生巨大矛盾,传统法律法规在具体适用、有力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方面捉襟见肘。

  筛查困难,线索匮乏。随着网络市场规模的几何级膨胀,庞大的市场主体、新型的经营方式、巨大的交易额使得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筛查越来越难,单一运用传统监管如同大海捞针,难见成效。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环境的特殊性,导致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线索易灭失、易篡改,法律效力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大量未经工商登记、身份信息不真实、经营地址多变的网店的存在,更使得违法交易行为查处和调查取证工作面临很大困难。

  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高发。就总体情况看,企业自有网站一般仅作为宣传媒介,极少开通直接交易的功能,违法交易行为多数发生在第三方平台。网络交易平台化发展固然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了极大便利,但由于部分平台管理制度不完善、审核制度不到位,这些平台也成为不法行为滋生的温床。

  交易类型多变,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网络市场的活跃度和可塑性非常强,网约车、网络订餐、共享单车、互联网金融等新型产业不断涌现,在推动市场繁荣的同时,也让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越发多样化。执法实践中,查处网络违法案件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传统的权责划分模式亟待进一步优化。

      对策与建议

  更新监管理念。网络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是经营行为的网络化延伸,网络交易监管不能也不应与传统执法工作相割裂。在处理传统线下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应积极转变观念,应用技术手段对当事人网站、网店等信息搜索取证,一旦发现网上违法行为及时合并调查,形成“遇案上网”制度,主动拓宽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新途径。同时,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工作不应以案件数和罚没款金额为重心,而应紧随网络交易发展主流,以发现新型违法行为、研究新的案件查办方式为支点,为立法工作提供丰富的、有价值的实践反馈,推动网络交易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打造专业队伍。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对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落地取证造成很大困难,这就要求执法部门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手段,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网络监管执法队伍。以无锡市工商局为例,一方面,该局从2011年起抽调专业骨干,在江苏省内率先成立网监分局,组织全系统网监人员参加监管技能培训,培养了一批懂技术、能办案的专业执法人才;另一方面,该局于2013年建成全省首个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购进取证塔、取证魔方等硬件设备,引入搜索云、存证云、“一中心一平台”等软件系统,构建了固定和移动、远程和现场、人工和自动相结合的一整套取证体系。

  加强政企协作。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多数发生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政企合作是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在实际监管执法中,应督促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畅通案件取证渠道,完善网店登记备案和信用评价机制。江苏省工商局于2017年起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协作备忘录,启动“红盾云桥”数据交互平台项目,开启网店数据共享、网络交易监管执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等多方面政企协作。通过“红盾云桥”,执法人员能够在极短时间内调取涉案经营者发货地址、后台销售记录等信息,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落地取证提供了有力支撑。

  强化监管联动。现阶段,网络交易监管执法不可能也不应该成为单一条线或单个部门的业务工作。对内而言,广告、商标、合同、经检、公平交易等工商业务条线均能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查处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对外而言,无论是查处网络传销等重大违法行为,还是办理网络信贷、跨境电商等领域的新型网络案件,都离不开工商、公安、税务、海关等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当前,自上而下的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已初步建立,各项联合监管工作稳步推进。这一模式,有助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制建设,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数据共享,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协作联动,为进一步探索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协同查处奠定了基础。□江苏省无锡市工商局网监分局 丁中保 王俊琦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