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排污费标准差距明显 协同治污呼唤统一标准

15.09.2014  12:0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和 环 境 保 护 部 日 前 联 合 发 出 通知,要求到2015年6月底前,我国各省(区、市)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将调整,同时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为推动企业排污减排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这将如何影响企业治污减排、产业布局和环境保护?不妨选取京津冀地区作为样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