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观审计走向宏观服务——浅谈大数据背景下南京市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转型

22.01.2016  09:05

 

【摘要】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连续两年运用数字化审计平台,对全市104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全覆盖审计,通过数据挖掘分析与延伸审计核查高效结合,在解剖一个个“麻雀”中发现共性问题,注意寻找带有规律性、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的东西,为领导宏观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由个别到一般、由微观到宏观的提升。2015年随着实务及理论文章的发表,吸引一些省、市审计机关前来南京交流经验。本文主要围绕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内容及审计组织方式等方面进行论述,为大数据背景下如何高效开展预算执行审计项目提供参考。

【关键词】部门预算 大数据 审计转型

一、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研究提出审计目标

南京市审计局连续三年围绕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特点,在全面摸清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强化预算执行和项目支出审 计。抓住被审计单位本级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沿着资金运动轨迹,一查到底,直到搞清楚资金的最终去向为止。在查深查透并纠正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产生 问题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宏观和微观管理的建议,促进预算管理、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对于部门而言,预算编制管理将变得更为关键。因此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始终将审计目标锁定在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预决算的公开透明上,每年审计重点内容则随着改革推进各有侧重,如2014年将物业管理费做为审计重点之一,取得了良好效果,促使财政部门在编制2015年预算过程中,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物业管理费预算标准体系;2015年将政府购买服务做为审计调查重点内容之一,提请市政府及财政部门注意防范购买服务隐性风险,促进部门改进管理,堵塞漏洞,提出购买服务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议。

二、紧跟预算相关政策,明确审计范围和重点

为了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规范预算管理,在充分理解和掌握国家宏观政策及市政府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审计要明确对哪些收支内容进行检查,一方面审查政府 部门是否遵循预算法、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全面真实的反映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活动情况;另一方面关注政策与制度在实际执行情况中遇到 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哪些方面需要及时加以解决和改进,推进南京市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和财政改革,使预算执行审计更好为经济社会服务。

南京市审计局在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围绕新预算法和国发〔2014〕45号 文,重点突出了对预决算管理、结转结余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三公”经费和培训费、会议费支出等内容的审计,并深化对权力集中部门 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审计中,围绕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等财政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反映了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以及部分 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率尚需提高等问题;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反映了“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有待进一 步规范的问题;围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反映了个别单位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的问题等。

三、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能力实现转型

大数字化环境下财政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全覆盖,使南京市审计系统在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作业模式上实现了从传统计算机辅助审计向现代大数据审计的转型, 完成了四大转变:一是审计从点到面的转变,由原来对一家一户的审计转向了对一类整体组织机构的审计;二是从单兵作战向集团化作战转变,即由原来单个处室作 业发展成多处室、多种人员的协同作业;三是从单一财务审计转变为对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外部相关数据的关联性审计,通过数据间关联关系相互印证,获得发现 问题的疑点,使得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四是数字化应用思路创新转变,扩大到审计系统上下联动,加快推广区级审计机关数字化审计平台的应用, 年初安排区级审计机关进行部门预算培训,总结交流经验做法,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

四、提交高质量审计报告,强化审计成果运用转化

审计工作报告是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直接反映审计质量高低。近两年部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从为宏观管理服务的角度出发,对不同部门同类审计问题进行 综合分析,揭示问题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发展的趋势,提出既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又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具有操作性、可行性的审计建议,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 政,使审计成果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审计调查报告获得市领导及人大领导批示。连续两年提交的审计报告引起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市长的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整改落实,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水平。同时,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被审计工作报告采用,得到了市人大相关领导的批示。

二是督促市财政部门及被审单位做出的整改。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建议,从制度建设层面逐条落实审计整改,针对“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建议,及时制定并提请 市政府转发了《南京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明确各部门要单独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针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建议”,在预算编审文件中首次明 确项目支出要细化“三公”经费的编制,并及时制定《南京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南京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南京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 法》等一系列制度。部分被审单位也依据审计建议分别制订《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完善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流程监督, 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三是及时发表理论研究文章及信息。南京市审计局连续两年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实现了全市104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平台运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共撰写理论研究及实务操作文章4篇,审计信息16篇,完成了审计研究课题《数字化平台下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研究》,撰写论文《大数据背景下如何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被《中国审计》2015年9月总第520期刊载;《积极推动透明预算“落地生根”》在《中国审计报》头版2015年第2313期刊载;《“大数据”背景下如何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被《审计月刊》2015年3月总第323期刊载;《运用“数据平台”关联特征的多维数据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审计》被《江苏审计》2015年4月总第273期刊载等。(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