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限薪令”动得了明星的“奶酪”?

13.11.2014  12:07

    11月12日《重庆晚报》报道:11日,微信公共账号“娱乐on call”曝料称广电总局或将于12月出台“明星限薪令”,对演员片酬进行限制,此政策在总局已进入内部征求意见阶段。如今,一线明星拍一部剧拿到几千万片酬已经不是什么新闻。

    “明星”辈出,是一件好事,巨星当道,也并非一件坏事,而至少折射了一种影视文化的繁荣。然而,明星高额片酬则是一件应当纳入法制轨道的事情,否则就无法让明星回归文化的功能。

    “明星”究竟是干什么的?传道授业解惑是老师的功能,那么,明星是不是也应当担当传道的功能?明星在角色中至少已经担当了部分传道的功能,也就是传播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然而,其现实当中的角色又是怎样的?钻钱眼,唯利是图,耍大牌,甚至追逐金钱登峰造极,奢侈风吸毒风至少又折射了另一种负面的“传道”。其堕落的人生观金钱观又对公众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明星的成名,是由其演技机遇以及公众的追星炼成的,没有这些机缘机遇,任何演员成不了明星。换言之,明星片酬不应该由政策或政令说了算,而只能由市场说了算。然而,即便按照市场行为经济规律办事,明星的高片酬又受到了何种政策性的制约?数千万乃至更多的高片酬,有没有人为拔高的因素?有没有按照政策纳税?有没有制作方与电视台的合谋造势?

    明星作品的最终受众是公众,也就是说,最终买方为更宽泛范围内的公众。那么,明星高片酬的另一个负面,是否就是这种对于公众利益的压榨?报道中如是说:当年的韩剧因为明星大牌片酬节节上涨,导致电视剧的制作费激增,电视台为开源,开始滥接广告搞置入性行销,电视剧整体品质下滑厉害。那么,我国的明星大牌片酬节节上涨,不是也由广告置入换取更大的利益给明星及制作方吗?而其中播出渠道的电视台,又从中赚取了多少高额的回报?

    由以上现象推论,明星在一定意义上是吃自己赚自己的钱,而“”明星的又是一个多么大的利益链条?没有这些利益链条的共同推波助澜,又怎么可能造出天文片酬的明星?

    另据《华商报》报道:对于电视台来说,购剧的成本压力陡然加大,自然会要求制片方控制成本,并希望明星降低片酬。但明星自然是不愿意把真金白银拱手让出,所以业内一直有呼声希望总局出台政策进行调控。购剧成本来自于置入广告收益,而购剧成本换成剧作总投资至少约一半纳入明星腰包,明星们会乖乖接受这种动其奶酪的“限薪令”吗?

    明星片酬的政策性调控,一定要纳入法治性轨道,其关键在于卖方买方对于影视文艺作品功能的理性回归。金钱利益至少在影视文化功能上并不是第一位的,而明星的限薪,法治化轨道更是对公众的负责。至少人们可以看到更多品质不再下滑的影视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