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谁孵化了吃空饷的“官仓鼠”?

26.09.2014  11:32

    9月25日《新京报》报道:河北清理5.5万人,四川清理清退2.8万人,河南清理1.5万人,吉林清理8600余人……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四省已有10万余“吃空饷”者现形。

    空谈误国,空饷误民,空饷最终买单者为国民纳税人,动辄上亿元的空饷,又给纳税人增加了多少税负负担?2013年河南省治理“吃空饷”,清理出2.2万人,查纠违纪违规资金1.19亿元。依河南为例,一年当中查出超过亿元的空饷“大单”,那么,此年之外的若干年中,又有多少大大小小的空饷“地老鼠”?清理出的数字为2.2万人,没有被清理出来的“空饷鼠”又有多少?反腐运动将使中国获得700亿美元红利(参考消息网9月25日报道),那么,反空饷又能增加多少民生红利?

    吃空饷是“管之乱”还是“官之乱”?“官仓鼠”顽症曝出不少编制管理之乱。表面上看,吃空饷是一种编制之乱,管理之乱,然而,人员编制本身不存在“灰色地带”,更不存在“活魂灵”或者“死魂灵”,只有丁是丁卯是卯,何来编制之乱、管理之乱?说其是“管之乱”,不如说是“官之乱”。所有吃空饷者,是在贪官直接授意下而产生的,倒查某一个“官仓鼠”,一定会追查到某一个“官硕鼠”。没有权官的授意与插手,万万不可能孵出一个“官仓鼠”来。因此说,这是一种“官之乱”,权之乱,而非“管之乱”。

    法律惩治“放空炮”,难禁仓鼠“吃空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或侵吞公共财物,此类“吃空饷”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或贪污罪。贪污受贿,是极大的犯罪,小偷为盗,官偷是什么?官偷之恶,在于权力运作之下的“名正言顺”,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明火执仗。无论以犯罪主体论还是犯罪手段论,其危害性与恶劣程度,甚于社会上的小偷。那么,又凭什么弃法律程序的惩处,而选择党内处分、收缴所得之轻描淡写呢?小偷追回作案所得,并不可能减轻其刑罚,而追回吃空饷者所得,不对当事人及操盘手予以法律的追究惩处,又怎么可能禁得了“官仓鼠”?

    打空饷耗子关键在于捉巨鼠。“吃空饷”问题频出的背后是“权力包养”,换言之,权力用吃空饷的形式“包养”了“官二代”,也包养了权力圈,这当然是一种典型的权力“恩准”。“吃空饷”的这头是“官仓鼠”,那一头是“官硕鼠”,追查一个“吃空饷”的“官仓鼠”并不难,难的是将“官硕鼠”一锅端。“党内处分、收缴所得”等形式的惩罚措施,倒不如说是一种纵恶与变相鼓励,如此毫无成本的“吃空饷”“赠空饷”诈骗贪污行为,却连官帽都不能损其一角,如此合算的“买卖”岂不是会被贪官污吏越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