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忠:官员盗尸折射殡葬改革大问题

03.11.2014  12:40

    11月2日《京华时报》报道: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以及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董某庆、何某明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董某庆、何某明原为民政干部,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任务”。

    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指标任务,而不买尸火化,则意味着指标完成不了官帽不保。基于此,众网友给出了一番嘲笑,即“为了官帽可以不顾一切”;“火化指标,也太奇葩了吧?”官员买尸,当然是一种违法,更是一种耻辱,但设身处地作一下换位思考,假如你是一位当地民政官员,即有上级的火化指标,又有当地的风俗土葬,你会怎么做?

    殡葬改革的目的就是实施火化,而实施火化的政策不容许民众改行土葬,如此旧风新俗又是怎么形成的?有网友证明,某些边远地区仍然存在着土葬行为,即不执行国家政策而我行我素。这在本案中也有体现,即广西北流地区的死者尸体被盗窃到广东高州、化州抵数,而广东高州、化州自然死亡者的尸体又去了哪里反而要从广西盗窃来充数呢?据董某庆交代,那务镇每个月都有火化任务,而当地盛行土葬,他只好通过购买尸体去完成“任务”。而这样一个盗窃尸体的案件又证明了什么?

    事实上广东仍然是名义上实行火化政策而民众盛行土葬,而广西的死者尸体则可以安然土葬,是不是广西在实行火化政策的一国两制?进一步的追问就是,广西为什么可以允许土葬而无政府介入管理?广东为什么盛行土葬却也没有政府的监管与介入?表面上看是一个天大的官员盗尸丑闻,岂不知正折射了一个大的殡葬管理漏洞。而这个漏洞又如何得以填补?

    土葬变火化,是中国社会一大变革,目的无非是死人不与活人争地以争取更多的耕地空间。然而当下的殡葬状况又是怎样的?至少在新闻背景中的广西广东等地土葬已经是一种盛行的风俗,坟墓争耕地的现象岂不是越演越烈?而城市中的殡葬业又是怎样的?住不起活不起之外是“死不起”,数十万元的几平米墓地早已经是抢手货,而这些公共或私营墓地又往往处于风景最好的风水宝地也就是风景区内。而一部分有钱人则通过买通某些农村地区干部而将墓地修进山区名胜之地,至于官员中的大修祖坟现象,则又是另一道亮丽“风景”。墓地大量占用耕地,殡葬改革又将走向何处?

    官员成盗尸贼,折射的其实是一个殡葬再改革的大问题。土葬改火化的移风易俗远远不够,目前是一股土葬逆风来袭,才有了所谓的盗尸贼盗尸官员。依法依规实行火化需要政府、民政官员加大宣传力度,并对实施火化的当地民众予以优惠性补偿政策。对此,至少目前还没有出台如此这般的优惠性政策,而事实上却是循规守法的民众需要花费高额的火化费用以及墓地费用。如此这般,岂不是将守法火化的死者推向了不尴不尬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