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拟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 省级奖励10万以上

23.07.2014  13:18

  中新河北网石家庄7月23日电      7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石家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提交会议初次审议的《河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作出相应修改。

   界定范围延伸

  按照现行条例,一些主动抓获或者协助有关国家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人员,没有列入见义勇为行为之列,这不利于鼓励公民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

  为此,条例草案在见义勇为行为界定范围上作了延伸,列举了四种三类见义勇为行为:制止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或者侵害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动抓获或者协助有关国家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罪犯,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救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