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

08.07.2015  11:27

广州市民政局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提高我市低保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送审稿)》意见。该通知送审稿提出,拟将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社会公众可于7月11日前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反映建议和意见。

通知送审稿提出,拟提高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其中,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全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1.5倍同步提高,全市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全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65元提高到1177元;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1547元。

通知送审稿提出,新的低保标准拟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对未达标的月份按2015年5月1日的低保在册人数,按新旧标准的差额进行补发(不含分类救济金和基本医疗金)。新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拟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记者/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