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员篡改考生志愿被批捕

10.07.2014  13:42

 检察官提醒:考号及登录密码不要轻易告诉他人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 通讯员 孙云英 张世尧)24岁的闫某大学毕业后,负责为某职业学院招生,为赚更多提成,她竟然通过网络私自篡改29名考生的报考志愿。近日,石市桥西区检察院对一篡改考生高考志愿的犯罪嫌疑人闫某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批准逮捕。

24岁的闫某大学毕业后就职于石家庄某公司,负责为某职业学院招生。为能够多赚提成,2013年8月4日,闫某利用其在宣传某职业学院时搜集到的一些考生考号及登录密码,擅自篡改29名考生的报考志愿,将6名未报考该职业学院的考生志愿改为报考该校,将23名第一志愿并非该校的考生改为第一志愿报考该校,致使上述29名学生全部被该职业学院录取。多名考生无法进入自己实际填报的学校学习,有些考生不得不选择复读。

闫某违反国家规定,破坏教育领域计算机系统的数据,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故桥西区检察院对闫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4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检察官提醒广大高考考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考号及登录密码,切勿轻易告诉他人;建议将密码设置复杂,不使用自己的生日、电话号码等数字作为密码;填报志愿时要选择网络环境安全的电脑,如在公共场所填报志愿,记得离开时退出登录;在志愿填报结束前再次登录填报系统确认志愿填报是否正确。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