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7.11.2015  20:09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压细水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工程位于石家庄东二环外,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南侧为长江大道,东侧为秦岭大街。   本工程包括地上23层的塔楼、5层的裙楼及地下3层,  总建筑面积72460平方米,建筑檐口高度99米。裙楼主要功能为运营指挥中心,  包括应急指挥中心、控制中心、清分清算中心、信息中心和数据中心的设备机房及附属用房,塔楼1~6层为运营指挥中心附属用房,7~23层为运营管理用房。地下二三层为汽车库,局部设置六级人防物资库,地下一层主要功能包括职工餐厅、厨房及楼宇设备用房。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工程的高压细水雾系统设备及附件为:高压泵组、稳压泵、分区控制阀组、喷头、高压细水雾喷枪、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不锈钢水箱(系统自用)及本系统相关阀门及组件。 5、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6、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8.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在有效期内;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 8.3  201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的高压细水雾业绩。 8.4  投标产品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9、报名须知 9.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核验原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项目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业绩合同(复印件);
4)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以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名单,没有关联单位也须说明)(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0.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10.2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611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10.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10.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1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王韶立、吴杉 联系电话:0311-677970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611室) 联系人:阎子立    王海英 联系电话:0311-83086977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