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面向社会招录650名消防员
河北省面向社会招录650名消防员 网上注册报名截至2月28日18时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发布《关于河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河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男性消防员650名(其中含代北京市招录的100名)。
招录条件与范围如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本省常住人口;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根据公告,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招录对象可在即日起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到2月28日18时。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政治考核。 招录对象也可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或在相关领域有专长的人员,除网上报名外,还可以向河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递送书面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河北新闻网讯 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