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直招士官开始报名 截至15日(附专业范围)

07.06.2014  11:39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张清华)6月6日,记者从河北省征兵办获悉,今年河北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简称直招士官)工作即日起开始,至6月15日结束。

  2014年直招士官的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014年在河北省直招士官的部队有北京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部队。招收士官入伍后进行新兵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后,按照专业对口、招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

  直招士官入伍后,由所在部队按照审批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并授予相应军衔。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

  今年直招士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实施。应招青年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报名,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查,而后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到现场报名点进行初审初检。市、县两级征兵办公室和院校设立现场报名站(点)。往届毕业生在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也可在毕业学校所在地报名。

  7月15日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定兵、签订协议书等工作;8月1日批准入伍;8月2日至8月10日到达部队。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各阶段具体时间以当地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

  据了解,直招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服满上士退役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直招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