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首个全面招商引资文件 鼓励外商投资重点领域

22.07.2017  12:34

  中新社石家庄7月21日电 (郝烨 李茜)河北省政府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北省首个系统全面的招商引资政策文件《关于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之前,河北省主要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用外资相关优惠政策,省级没有统一的对外招商专门优惠政策。《意见》结合河北省实际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不仅有省级层面的优惠政策,更多的是为各市县及河北省各类开发区制定具体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提供原则和指导。

  《意见》强调要抓住国家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的有利机遇,实行应放尽放、非禁即入。结合河北省实际,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及相关领域,鼓励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河北创业发展,鼓励各地针对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制定吸引外资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要“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成本”,列出7条降低企业成本的具体举措,包括: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局制度、对列入省市重点建设计划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全程服务、省级安排专项资金对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给予奖励、对外商投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对重大外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切实保障外资项目用地等生产要素需求、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用工需求并提供培训服务等。

  围绕“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意见》提出7方面内容,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行统一的内外资企业审批标准、外资企业同等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等。

  此外,结合河北省实际,《意见》还提出5个对外合作的支撑平台:打造雄安新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借势冬奥培育开放合作新引擎、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平台、增强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聚集外资能力、完善面向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促进网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