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地铁安检将禁止进站

12.04.2016  15:26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运输安全检查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政府决定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的乘客所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以及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轨道交通车站。   据悉,广州地铁现已建成开通9条线路,159座车站,总长252.5公里的线网,目前日均客运量超过650万人次。地铁交通点多、线长、面广,人员高度密集,环境相对封闭,公众疏散困难,一旦发生事故很难控制和救援。   《通告》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检人员和相应设备,对进入的乘客、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安检人员应当统一着装并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乘坐广州轨道交通的乘客也应自觉维护安全检查秩序,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服从安检人员管理。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坚持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的乘客,安检人员有权禁止其进站乘车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为减少安全隐患,市公安局会同广州地铁集团起草了《通告》。据广州地铁集团方面介绍,广州地铁常态化安检,由广州地铁集团组织专业安检人员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的乘客所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地铁车站的每个通道都设置安检点,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检人员进行安检。通过实施常态化安检,最大限度防范不法分子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乘车,增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