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廊坊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站工作纪实

22.07.2014  16:16

        河北省廊坊市是个朝气蓬勃的新兴城市,被誉为“京津走廊上的明珠”。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的11个基层人民法院是个锐意进取的优秀群体。

        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在廊坊市永清县人民法院别古庄法庭下乡蹲点期间,就总结推广了廊坊法院重视调解和指导民调工作的经验做法,其后又被河北省委命名为“廊坊经验”,并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经验推广,产生深远影响。

        多年来,廊坊法院坚持不懈地致力于探索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和方法。以苑三国为班长的新的中院党组更是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要求,将深化发展“廊坊经验”、加快推进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工作站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

        2013年伊始,在继承传统民事调解“廊坊经验”的基础上,充分依托人民法庭,在廊坊范围内全面建成司法服务工作站。初步建立起功能辐射整个廊坊市的司法服务网络,创新出一种基层司法服务工作的新模式。

        为探索这种模式,廊坊中院首先以永清县法院为试点,成立司法服务工作站。在总结永清县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反复论证推广的可行性,2013年3月,决定以基层人民法庭为主体,在廊坊市辖区内依托村(街、社区)规范建设司法服务工作站,作为利用社会资源解决矛盾纠纷、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深入指导民调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不断的实践过程,使两级法院初步具备指导民调、纠纷解决、司法确认、案件回访、沟通联络、法制宣传六大功能的服务站在认识提高中应运而生。

        廊坊中院把司法服务工作站建设作为  “一把手”工程,还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健全基层组织,提供设施。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选村建站条件、统一服务流程、统一管理制度的要求,各基层法院统筹规划。廊坊中院院长苑三国亲自带队下乡检查督导建站情况。目前,廊坊两级法院已在全市11个县(市、区)的105个建制乡(镇)建成408个司法服务工作站,廊坊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站建设不断推进,如今已硕果累累。

        法官积极上站,巡回办案,就案讲法,将和解、调解从诉讼内向诉讼外延伸,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使一大批案件化解在纠纷发生地,使上站纠纷调处率达到80%以上。

        加强了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和其他调解组织的协调与配合,目前,两级法院协助构建各类志愿者协会20多个,聘请491名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聘请了5400余名特邀诉讼调解员,组建成遍及全市的协助调解网络。

        到目前为止,司法服务工作站累计接受法律咨询1.6万人(次);指导化解各类纠纷7913起,司法确认520件;开展法治宣传853次,提出司法建议319条,解决涉法问题564个;巡回审判475次,组织校园讲座332次,组织培训交流43场;帮助村街解决疑难问题212件。

        司法服务工作站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拥护和好评,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与关怀,形成了“廊坊经验”新的系列品牌:中院的温馨调解、大厂法院打造的“10分钟司法服务圈”、“和美伊乡”特色调解、安次区法院“夕阳红”志愿调解、文安法院的行业协会调解、固安法院的预约调解和广阳法院的网上调解各具品牌特色。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7/22/content_85171.htm?div=-1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7月22日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