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丰润法院 以民为本解“三难”

24.12.2014  15:03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坚持秉承以民为本、司法为民的宗旨,严格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告状难”  、“执行难”、“申诉难”等现象,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以群众工作为载体,有效破解“诉讼难”。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在院内大厅设立导诉台,实行“一站式”服务,将诉讼指南、各类诉讼案件审判流程图示、诉讼风险提示、收费标准等上墙公示;公示案件管辖、案件受理、司法救助、申诉信访等多项制度,更加方便了群众诉讼,尊重和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便民的作用,积极推进“一乡一庭”建设,进一步推行巡回审判,探索实行上门立案,方便群众诉讼。

    以化解执行案件为抓手,有效破解“执行难”。该院始终把化解“执行难”作为保障民生权益的重要内容,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案件执行透明度,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

    以畅通意见表达渠道为重点,有效破解“申诉难”。积极探索申诉信访新机制,完善信访接待、院长接待日、首问责任制、判后答疑等制度,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活动,改进处理方法,推行听证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申诉信访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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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2014年12月24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