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出台

13.12.2018  11:52

石家庄市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出台

二级以上医院实现优质护理全覆盖

日前,市卫计委、市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石家庄市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健全完善护理服务体系,加强护理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精准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健康需求。

方案提出,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联合体建设要求,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促进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帮扶带动接续性医疗机构和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提升。

方案要求,推进院校护理人才培养。加快推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社区护理、母婴护理、中医护理、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以适应护理服务业发展需求。加强师资队伍和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能力建设,依托高校附属医院建设一批护理临床教学示范中心,在临床实践教学、专科护士培养及临床带教师资培训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方案明确,创新护理服务模式,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到2018年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其他医疗机构比例。门急诊、手术室等非住院部门要结合工作特点,优化服务流程,开展优质护理服务。逐步推进延续性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具有较高再入院率或医疗护理有较高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接续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为上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术后康复患者、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以及失能失智、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患者及残疾人等提供接续性护理服务。

方案专门提出,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大力推进老年护理。加强社区护士队伍建设,增加社区护士人力配备。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资源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社区群众提供专业化护理服务。支持护理院、护理中心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大力发展日间照护、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服务,为长期卧床、晚期肿瘤患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其他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医疗护理的人群等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支持并鼓励劳务派遣、家政服务等企业,开展生活照料、挂号取药、陪伴就医、辅具租赁以及家庭照护等护理领域生活性服务。

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一级或二级公立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健康管理、康复促进、长期护理等服务。健全完善老年护理相关服务指南和规范。加强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开展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记者王丽强 实习生许洁)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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