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藏品 返利变泡影

04.12.2015  09:01

  近一个月来,家住亚龙花园的张先生为投资藏品返利的事情而四处奔波,“我找了他们七八趟了,他们总是以种种理由拒绝回收返利,到现在我连本金都没拿回来。”昨日,张先生想以个人经历提醒其他市民“投资需谨慎”。

  据张先生介绍,去年10月,他收到一条短信,说是凭此短信可以到位于省博附近的一商务楼领取纪念章。退休在家的他闲来无事就去了现场,“对方宣称是一家文化公司,当场销售人员就给了我两个一元钱大小的纪念章,然后就开始建议来者投资他们公司的藏品,说公司一年后不仅回收这些藏品,而且还要给投资者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利息。”他回忆说,对方一再宣称投资藏品远比在银行存钱“实惠多了”。

  事后,经不住对方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他打电话,他于去年10月30日从该公司花2980元购买了一套中国版图的纪念银币,对方给其开具了一张收据,“除了这套纪念币外,对方还给了我一张面值1000元的电话卡,说该电话卡不使用,到期就会回收我的这套藏品,再返利30%。”张先生信以为真,将这套藏品和电话卡当“宝贝”一样进行珍藏。

  到了今年10月30日,他拿着藏品找到了对方,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回收,更可气的是,对方根本不承认返利的事情。“先是说藏品变色了,影响再回收,即便回收,也要扣除20%的手续费。后来,又让我们将当初的赠品一并返还,再给我们退费。等我们拿着赠品去了,他又说赠品不符。”其间,张先生按照对方要求跑了七八趟,对方总以种种理由不退钱。

  “这不就是骗人的吗?不返利也就算了,连本金也不还。”张先生感觉被忽悠了。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该文化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清楚此事,“我们经理出差了,让老人家拿着东西过来吧,我们协调解决一下。”当记者问能否为张先生退还本金,他表示“不好说”。

  昨日,省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廉莙认为,作为中老年人,在选择投资产品或服务时,一旦遇到高额回报率的产品,就要擦亮双眼,因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产品的回报率不应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否则就很容易落入消费陷阱,到期血本无归。就此事而言,中老年人本身对投资藏品就缺乏足够认识,单凭销售人员的说辞就轻易购买,也没有多方核实该藏品是否物有所值,有无升值空间,一听“高额回报”就掏钱购买,也没有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相关的投资回报收益率,一旦日后出现消费纠纷,将很难维权。

  为此,他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所谓的高额回报率的产品和服务时要多方核实,选择购买时一定要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好为日后维权留下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