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发布国庆消费警示

27.09.2016  15:42

  随着国庆节的来临,又迎来了一年中的消费旺季。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赞皇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庆节期间,消费者在选购商标及食品时,首先要仔细查验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产品相关标准是否明确标识;配料表、净含量、QS标志等指标是否清晰标示;保质期、保存期及生产日期是否完好。消费者不去流动摊贩或无证无照的路边小店购买食品。此外,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尽量选择在正规网站或知名品牌厂家的官方网站购买,不要轻易购买包装光鲜但不知名的产品;消费者要多看多比较,要和卖家约定商品和服务的各个细节,收货时要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再付款。最后,如因食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引起身体不适时,要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索赔。
  二、国庆佳节假期时间比较充足,适合消费者外出旅行。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主动查看旅行社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具备开展境外旅游业务资质。消费者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停留时间、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要注意旅行社是否因年龄或者职业差异收取附加费;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应明确约定,避免发生纠纷。旅游中倡导文明出行,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消费者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注意公众场合特别是涉外场合的言谈举止。
  三、消费者应妥善保管相关凭据。消费凭据不仅是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证明,也是商品享受“三包”、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直接证据。消费者如果不索要票据或票据丢失,则会造成维权困难。
  当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要理性维权。除了自行与商家交涉外,还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执法部门进行投诉,特别是工商部门设立的“12315”或者“84224315”申诉举报电话,在重大节假日会安排专人值班,为消费者安全消费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