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投机倒把罪如何惩治“黄牛”

27.02.2016  10:26

  □傲雪红梅

  亲戚生重病住院治疗,医生向其推荐一种进口药,说一些患者用这种药后效果非常好。医生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但要看你家的经济情况能否承受,这种进口药很贵,一支在5000元左右。医院里没这种药,只能从外面购买,也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你们考虑一下,如果需要,我给你们卖药的联系方式。

  卖药的?显然是指药贩子喽。说起贩子,自然想起前段时间东北姑娘痛斥号贩子的新闻,足见号贩子有多么可恶!还有票贩子,也可恨至极,害得多少人买不上回家的车票。贩子做倒买倒卖的营生,前些年大伙儿称其为“倒爷”,只要能牟利什么都可以倒腾,比如服装、化肥、农药、建材等。于是联想到法律上曾有过一条“投机倒把”罪,投机倒把活动可以视情节轻重被判刑,该罪名一定程度上震慑了这种非法经营行为。

  再回到贩子。药贩子坑苦了患者,患者因病致贫哪儿还有钱买这种贵药?可如果不是药贩子倒药,这药会这么贵吗?!还有号贩子,一个专家号从几百元炒到几千元,也就是倒个手的事,转身就挣上千块钱,这合理合法吗?既然不合理又不合法,那为何没有得到法律的惩罚?当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行为都该抓。但抓了又怎样,关个十天半月又放出来了,贩子不疼不痒毫发未损,接着重操旧业又干上了。

  票贩子把交通搞乱了,号贩子把医院搞乱了,药贩子把医药搞乱了……不管哪一行只要有贩子掺和一准儿会乱了规则。贩子们赚得盆满钵满偷着乐,被坑的老百姓则有苦难言,欲哭无泪。

  当初取消投机倒把罪,专家给出的理由是,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不符。现在经济发展了,寄生在各个行业链条上的各式各样的贩子也猖獗得很,专家们该想个辙,给个法律依据和理由,用法律手段震慑各种贩子严重干扰社会秩序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