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共安全牢记心头

16.08.2015  16:43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许,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截至15日10时,事故共造成85人死亡,其中消防人员21人;住院治疗721人,其中危重症25人,重症33人。致1.7万户居民房屋受损,受影响工业企业1700户、商户675户,汽车损毁数千辆,超级计算机“天河一号”出于安全考虑人工关机......看着惨不忍睹的场面,读着这组事故伤亡损失数据,叫人触目惊心、不胜悲痛,感觉像是遭遇了一场罕见的“天灾”。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天津市组织强有力力量,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尽快控制消除火情,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做好遇难人员亲属和伤者安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稳定社会情绪;注意科学施救,切实保护救援人员安全。国务院速派工作组前往指导救援和事故处理。各地要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惯例”,每当一起闻名全国的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都会闻风而动,拉网式排查、纠正违规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搞得热火朝天。然而时间一长,不少人往往就会松懈下来,直到下一起事故突然到来......此次爆炸现场惨比灾难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公共安全事件,令“该要求的都要求了,该总结的都总结了,该制定的都制定了,而不该发生的事故却照样发生了”的安全生产怪圈再度显现。危险品可怕,缺乏严格监管的危险品更可怕。危险品仓储的经营者及政府监管部门想必知道上述常识,也应当清楚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尽管“8·12”爆炸事故的调查还没有结论,现在推测,仓库的选址、环评、公安消防等审批监管工作中可能存在一些纰漏、缺失或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特大安全事故酿成原因有很多,但究其根源还是相关责任人没能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未能把公共安全牢记心头。

  人命关天,逝者无回。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亦不能靠放松安全来提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难看出“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贯穿习近平同志整个执政逻辑。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党的事业的力量源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任何时候都是各级党委、政府最基本的职责。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悲剧无法逆转,只能让它不再重演。面对天津“8·12”爆炸事故,相关方面在组织力量做好伤者救援及善后工作的同时,要加快调查事故原因,彻查事故责任人,全力消除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自贸区发展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深究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管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明确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化解公共安全隐患。要树立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情绪,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公共安全。

  安全生产事关重大、牵涉面广,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绝不能再因为某些人、某些部门的不作为,而让人民群众付出巨大的生命财产代价。我们一定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不能掉以轻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忠诚于党的事业,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把公共安全牢记心头,自觉将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努力为人民编织一张疏而不漏的公共安全网。另外,广大干部要格外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一旦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即便平时工作业绩出色,也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追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我们大家尽心尽力,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