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跨省接收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有关事宜的公示

20.06.2017  16:23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203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HW04 263-008-04于2017-12-31前转移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6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龙 0311-85810975(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