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扎实有效落实五项民生工程

10.09.2014  19:17

2014年,承德市民政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有效落实五项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发展成果普惠于民。

一是 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1万人,城市低保标准由314元/月提高到38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921元/年提高到2295元/年。 二是 大幅提高了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2650元提高到425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1980元提高到3800元。 三是 开展了全市城乡低保复核“归零”行动。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民主“评”困,用公开透明强化群众监督、保障群众权益,有效遏制“错保”,实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 四是 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加大督导和检查力度,建立月通报制度,年内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60%,特别是完成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重点村和中心村建设任务,提高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年内达到70%。承德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打造高端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带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全市机构养老整体建设水平。年内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27张。 五是 着力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专项行动。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座谈等形式,对各县区2013年民生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民生资金预算情况进行核对,检查了2013年各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实地走访了各类民政对象,查看了农村互助幸福院和五保供养中心,重点对低保核查中心、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五保供养、社区建设、自然灾害救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惠民殡葬、优抚抚恤、退役士兵安置、民政专项资金等十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