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

19.05.2015  18:34

   4月28日,承德市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交流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晋宇,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光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公安局、双滦区法院、市中院行政庭和市法制办负责同志紧紧围绕法治承德建设和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做了典型发言,并就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刘光辉院长在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和法治承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要求,强化学习培训,为新法实施做好充分准备。要理顺好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关系,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发挥优势、高点起步、开放创新、绿色崛起”总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健康发展。二是要直面问题挑战,进一步提升行政司法执法水平。全市法院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和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把握好受案范围和标准,从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疏通依法解决行政纠纷入口,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要依法严惩虚假诉讼,制裁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威严。要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加大对行政行为审查力度和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力度,扎实推进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司法环节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夯实行政审判基础。两级法院党组要充实行政审判力量、加大行政审判投入力度、强化行政审判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审判队伍。行政审判人员要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克难攻坚,全力提高行政审判水平,依法妥善化解行政案件。同时,建议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要强化法治观念。加强学习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法律规范。要做好矛盾纠纷提前预判,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案件发生。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生效裁判。要强化程序意识。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严格执行法定步骤、遵循法定顺序、严守法定期限。要强化证据收集和使用,及时、全面收集证据,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要强化履职能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出庭应诉的重要意义,做好思想准备,消除思想上的顾虑,切实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凝聚法治建设合力。要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搭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交流平台,规范和完善司法建议制度,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为法治承德建设献策出力。要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借助“三位一体”大调解平台,有效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前调解、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多元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晋宇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推进法治承德建设的重大意义。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理念,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以严格贯彻《行政诉讼法》为抓手,以服务发展为目标,促进法治承德建设。行政执法机关要与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一要建立联席会制度。以联席会的形式通报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情况,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和司法中的重大问题。二要建立有效的日常工作沟通机制。做到提前预判、提前沟通,防止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造成工作被动。三要建立有效的研究和磋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重点问题的研究磋商。三是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一要依法科学决策。决策方式和理念要适应法律要求,重大决策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要加强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二要规范公平执法。时刻胸怀发展,胸怀百姓,把老百姓放心上,把社会公平正义放首位。要明确法律界区和红线,学习好、研究透法律知识。三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支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审判,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承德建设,为美丽幸福承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承德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瑞卿主持会议,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制办负责人,各县(区)主管法制工作副县(区)长,市中院行政审判人员,各县(区)法院主管行政审判副院长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