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出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6.08.2015  17:39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事业发展,近日,承德市制定出台了《承德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并对试点范围、目标群体、工作内容、相关部门及职责分工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试点工作针对“监护人缺乏必要经济能力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客观上缺乏必要时间、精力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虽有经济能力与时间精力,但缺乏必要的责任意识和监护技能的未成年人”三类未成年人,通过实施救助保护、教育保护、司法保护、就业扶持、医疗救助、精神关爱等六大保护工作,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探索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方案》的印发标志着承德市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下一步,将按照方案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认真组织开展调查调研、推进实施、总结提升等各阶段工作,确保全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