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全面提高应急建设能力

09.10.2015  12:33
  承德市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众应急防范意识为核心,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提高应急建设能力,努力实现应急管理为构建和谐承德服务。
  (一)加强应急基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结合值守工作实际,各级政府值守部门,认真学习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熟悉运用信息研判、先期处置、辅助决策、指令流转、动态掌握、效果评估及职能转移等工作流程。应急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应急网络、有限和无线通讯设备,各种音频和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做好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同时,注重对值守人员工作素质的培养,切实提高文字水平,在心里控制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不断加强。
  (二)加强预案管理工作,注重预案演练,推动预案向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发展。按照省政府要求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大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修编力度,特别是市级预案、部门专项预案及省属企业、大中专院校应急预案根据应急形势进行整合修订,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加强预案编修的同时,积极完善预案演练,科学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根据不同时期的防控重点,实施开展各项应急演练,使演练真正起到了检验预案成效、增强部门联动、锻炼应急队伍、提升应对能力。
  (三)加强应急执法,普及应急法律知识,推动应急工作法治化发展。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重视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辖区公众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参与、自保、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倡导和发展全民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变政府应急为全社会应急。按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原则,结合我市矿产资源丰富,尾矿库较多,存在较重安全隐患的实际,重点检查全市的尾矿库,并进行登记、风险评估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急办严格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给予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增强企事业单位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协调,摸清底数,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对民政、水务、林业等部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加强防洪抗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医疗急救等应急队伍设备,有计划地储备关系民生的重要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基本生活保障三大类物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旦出现事故能随时调动。
  (五)加强应急系统建设,推动县区应急管理工作向前发展。不断推进应急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并将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加强县区应急专业人员的配备工作,真正做到了“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在整合应急办力量,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落实“AB岗”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人员编制。